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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宇专栏】WHO-FIC国际医学分类与大健康信息化系列谈(3):国际功能-障碍-健康分类ICF

2) ICF的分类构成

疾病及关联健康问题对人及人群的影响是通过影响人的身心,身体构造以及是否危及日常生活等表现的。所以国际功能、障碍与健康分类(ICF)由身心功能(BODY NCTIONS)和身体构造(BODY STRUCTURES)和活动与参与(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以及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四个部分构成的(图2-1)。同时又将对人的健康等的影响因素分成两个部分,即人体功能和障碍的第1部分及背景性因素的第2部分对人的影响。

 为了准确地对功能-障碍-健康影响要素作分类及评价,在ICF分类中与健康相关因素作出了严格的定义。

1.身心机能(Body functions):身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含心理功能)

2.身体构造(Body structures):身体各解剖学部位,如器官,肢体及组织成分

3.机能障碍(impairments)((含人体障碍):身体机能或结构上出现的障碍,如变异与缺损;

4.活动(activity):个体实施的具体任务和行动;

5.参与(participation):投身到某一社会场景;

6.活动受制(activity limitations):个体在进行活动时可能遇到的困难

7.参与受制(participation limitations):个体在投入到社会场景时可能遇到的困难

8.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支撑生活的社会/自然以及人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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