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出台,借助信息化手段监管医保基金使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
医院研究所每年度对0-4级省级审核结果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超过30%的,驳回该年度该省全部审核结果。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截至目前,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已超过1500万份/天。
新版指标的特点:保障医疗行为的可追溯性,同时便于行业交流和信息统计。
两定机构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
紧贴老年人需求,推出更多更好的创新适老化做法。
《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实现预算数据直接从信息系统汇总提取,减少人为干预。
2021年6月底前,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
着力解决参保登记不便捷、老年人等群体线上服务不适用、异地就医备案不便利等问题。
《评审标准》增加了指标监测以及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推动医院评审更加科学、客观、精细、量化。
推进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支撑。
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信息基本数据集共享。
除原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专家组将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
明确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促进医防融合。
要求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在线核验、出生医学信息共享复用。
加强信息交互,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北京、山东、贵州、宁夏等11个省(区、市)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
200位专家将前往各试点城市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应结合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特点,修订完善病案首页填写等相关管理制度,更新电子病历系统。
旨在规范App超范围收集、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确保编码过渡平稳,上线后应用顺畅,群众看病结算不影响,待遇享受无差错。
解决老年人的“数字鸿沟”问题,提供更周全、贴心、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推动各试点城市做好付费技术准备工作。
有助于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复诊处方流转。
对基层医联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等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给出6条具体要求。
最新评论
上联:上临床系统评互联互通加班加点 下联:护网络安全优程序运行没日没夜 横批:同心协力
感觉你的文章很不错,作为信息化初学者可以加个微信吗
好真实的感受
将中医CDSS纳入评级势在必行
避风港计划的确是数据保护的坚实防线,杠杠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