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应完善和加强对卫生信息标准的培训与推广机制
这次的标准符合性测试,主要是针对卫生部此前已正式颁布的《卫生信息元数据目录》、《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同时结合目前仍处在试行和征求意见稿阶段的一系列技术指南、技术规范、文档规范等展开测试。目的是确保3521试点工程能够规范性的进行建设,同时借助测试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卫生信息标准,规范行业内企业产品路线,为建立准入或认证制度做准备。
现行这些卫生信息标准是自2003年SARS之后开始筹备,2005年陆续开始正式编写,整个过程至今已有近10年的时间。目前在全国各地大范围铺开的区域卫生类项目、公立医院试点改革项目等都大量涉及到了这些标准内容的落地执行,但从项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业务单位对现行卫生信息标准基本处于不了解或者知之甚少的状态,就算是对标准相对比较熟悉的信息部门,对标准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
卫生信息标准的目标是标准化整个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项目和产品,而所有的信息化项目基本都是为业务或业务管理而服务,因此卫生信息标准绝不应该只被各单位信息科室所了解,业务人员和业务领导对卫生信息标准的理解其实更为至关重要。
现有卫生信息标准均是通过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条线向各地方进行发布和推行的,但发布后的培训和解释工作开展相对太少,同时现有行政体系结构决定了这种推行方式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业务司局处室可能或多或少都参与了卫生信息标准的制定,但是在整个推行过程中,因为缺少培训和这些业务部门的参与,导致标准到地方后不被业务人员和领导所真正理解,这样不仅使得标准在具体项目中使用异常困难,而且也无法为标准建立相应的业务反哺机制,使用和发展双难,效果自然可想而知。
因此卫生部应改善和加强对卫生信息标准的培训和推广,增强培训的同时,让业务条线充分理解标准的含义、应用,并参与到标准的制定、完善和测试过程中来,否则卫生信息标准性测试这项工作恐怕真的就会像《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商榷》一文的作者所言,变成鱼龙混杂的一场游戏了。
关于标准化是信息时代势在必行的,针对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一事我认为:
1、有组织重视,有人去做,比不想不做要强,起码促进标准化进程。
2、卫生信息标准的制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医药卫生信息化学会组织,医药方面、信息技术方面、企业方面、政策法规方面等等有实力的专家团队,有步骤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