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1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15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出四大方面24项政策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鼓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实施方案》指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具体要求为:
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
支持实体医疗机构从业医务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和诊疗平台多点执业。
出台电子处方流转指导性文件,完善技术路线设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
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
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促进健全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形成便民惠民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优先推广针对急诊死亡率高的心血管疾病的智慧监测和医疗服务。
《实施方案》还要求:加快以新技术促进新装备新设备应用。 具体举措包括:加强5G数字流动医院(巡诊车)、5G急救设施、智能诊疗包、智能健康检测设备、医疗机器人、数字传感器等智能化医疗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推广智能诊疗互联互通和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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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闻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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