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通报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显示,2023年度参评医院2062家,县域覆盖率98.6%。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16年印发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其中,基本标准相当于二级医院能力,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在2023年度的参评县医院中,有1894家(占比91.85%)符合基本标准,其中1163家(占比56.40%)符合推荐标准,较2022年度分别增加38家、199家。
《通报》显示,县医院的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一是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全国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级别从2022年度的3.21级提升到3.31级;有1814家(占比87.97%)县医院达到电子病历3级及以上水平,较2022年度增加92家,实现医院内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情况》见附件)。二是临床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平均每家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为146种,较2022年度增加13种;临床路径患者管理率、临床路径完成率分别为42.74%、88.10%。三是收支结构持续优化。平均每家县医院年收入约为3.50亿元,医疗收入占比79.97%,较2022年度提高0.4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为31.67%,较2022年度提高0.37个百分点。
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不断凸显。1928家(占比93.50%)县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人次数达到832万人次,较2022年度增长14.90%。其中,向城市医院上转和接收乡镇卫生院上转人次数为424万,向乡镇卫生院下转和接收城市医院下转人次数为408万,较2022年度分别上涨2.54%和31.40%。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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