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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出台,信息化建设需满足这些要求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编辑整理:陈曦

为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优化传染病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升应对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助力实现区域分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设置标准》从基本要求、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和履行社会公益情况等6个方面,为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了标准。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设置标准》提出如下要求:

推动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网络覆盖医院≥200家,覆盖≥20个省(区、市)(区域医疗中心的指标为:网络覆盖医院≥50家,覆盖≥5个省(区、市))。指导网络成员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控制、专业培训、绩效评估等,开展传染病相关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和结果反馈等,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

推动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传染病特别是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能力。依托传染病防治网络以及发热门诊、基层机构等哨点单位,构建传染病疫情检测、预警系统,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与疾病控制、检验检疫等部门协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协同监测机制。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分级诊疗相关制度体系,牵头成立覆盖全国的传染病领域医疗联合体(包括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疑难病例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和医疗质控工作,定期开展对医联体成员单位技术培训与指导。专科医联体覆盖医疗机构≥100家,不少于10个省(区、市)(区域医疗中心的指标为:覆盖医疗机构≥50家,不少于5个省(区、市)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开展传染病相关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医疗机构≥100家,不少于15个省(区、市),每年提供远程医疗服务≥1000例(区域医疗中心的指标为:覆盖医疗机构≥50家,不少于5个省(区、市),每年提供远程医疗服务≥300例)。

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承担省级以上传染病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工作(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省级传染病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工作)。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部分传染病单病种质量管理、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病种数量≥20种(区域医疗中心的指标为:≥5种)。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传染病诊疗规范的撰写工作。不断完善传染病报卡、医院感染控制、发热门诊与实验室管理等重点环节标准操作流程(SOP)。

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要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要求,信息化功能要具备《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要求,信息技术要符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版)》的要求,数据上报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数据管理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整合,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对接,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安全共享。医院电子病历建设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病历应用等级测评”四级要求;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要求;医院核心业务系统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级要求,使用国产密码对核心数据进行加密保护。能为国家中心的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业务提供信息支撑。

加强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医院积极参加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且在申报医学中心的上一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排名位于相应类别医院前5%(区域医疗中心的指标为:排名位于相应类别医院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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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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