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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西宁市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卫生服务体系,农民就近能得到基本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西宁市作为青海省会城市,人口约224万,其中农业人口109万,下辖4区3县,以及正在建设的开发区和新区,市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移民城市,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西宁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过百万的城市。辖区内有35个少数民族定居,占25%强的人口比例。
目前,西宁市农村医疗卫生的基本状况是:全市共50个乡镇,拥有卫生院58所,下辖931个行政村,一共有938所行政村卫生室。改革开放前核定村镇卫生人员编制为700名,改革开放后逐步增加了500多名,目前核定1215名乡镇卫生人员编制。按照每千人农业人口核定1.14名乡镇卫生院医护服务人员,其中,一部分是在编人员,一部分是长期聘用的人员。这两部分人员一起核定到编制范围,同工同酬,按岗位管理,待遇一样。只是退休渠道不一样,在编人员进入财政,聘用人员进入社保。
根据青海省村卫生室建设相关政策,一共核定乡村医生1841名,达到了每村一男一女2名医生,女村医主要承担妇幼保健。西宁市每个乡镇和行政村,都有一所达到青海省要求的标准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妇幼保健三位一体的功能。目前,还把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到卫生院,都挂两块牌子:既是卫生院,又是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2011年,西宁市新农合移交给西宁市社保局。西宁市新农合从最初参合人口36万,到2010年实现全覆盖。筹资标准从最初人均30元,达到人均400元。新农合报销比例,2012达到三级医院70%,县级医院达到80%,乡镇卫生院90%。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纳入了新农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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