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者按】
国家医保局1月11日发布《关于开展个人医保云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构建省(市)域个人医保云,精准绘制包含个人医保健康档案、财务档案、信息档案等的个人医保画像,并将其转化为参保人可享、可感的智能化服务,探索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周期、全场景的智慧医保管理新模式。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可基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实时汇聚并治理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诊疗、结算、药品耗材使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同时依法依规探索汇聚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数据,重点对接处理可穿戴设备、家庭智能监测设备、体检机构数据等,促进“院内就医结算时点数据”与“院外健康传感器时期数据”的有效融合。
《通知》要求,省级医保部门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编制试点方案。国家医保局将于2026年2月起,评估试点方案后确定试点名单。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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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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