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咨询
致力推进中国医疗卫生信息化

电子病历也有法律效力,卫生部拟将其写入相关法规

会上,焦雅辉处长指出,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试点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完善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全面推进、加速规范,同事促进医疗系统化,推动医疗系统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

济南市卫生局局长贾堂宏指出,通过平阴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践发现,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系统,有利于提高医院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强化质量管理。

平阴县人民医院院长李太恭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平阴县人民医院从医改政策和自身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通过广泛细致的考察论证,自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仅用时11个月完成了数字化医院建设,在县级医院比较早的实现了医疗服务的全方位信息化管理,探索出一条高效的数字化医院建设之路。2010年11月,卫生部确定的山东省6家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平阴县人民医院是入选的唯一一家二级甲等医院。在卫生部电子病历等级评定现场,专家组认为平阴县人民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在全国试点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试点经验值得推广。(作者:韩苗苗,来源:舜网)

原文出处:新闻中心济南社区

1 2
赞(0)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HIT专家网 » 电子病历也有法律效力,卫生部拟将其写入相关法规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