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IT专家网 编辑整理:陈曦
11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9号)。
《通知》指出,按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医保办发〔2020〕45号)要求,根据各省(区、市)医疗保障局自愿申报的情况,确定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
HIT专家网整理发现,试点城市共计71个,涉及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外,北京市、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暂未有试点城市入选。
《通知》要求,相关省级医保局要加强指导,督促试点城市医保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陈曦】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