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 2.0版分组方案,12月底前完成切换
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依据数据-信息-知识-智慧(DIKW)模型,提炼数据,更好满足医院运营管理需要。
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方式,打造DIP管理平台。
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DRG/DIP功能模块属于“基础约束”,地方个性化开发应既有弹性又安全可控。
医疗健康信息化行业必能提交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满意答卷”。
示范点城市要在促进DRG/DIP改革在医疗机构顺利落地方面率先取得明显进展。
设有1场大会与6个DIP分论坛、9个CHS-DRG分论坛。
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对于医院而言,有必要建立一个平台来对接各类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
医保监管与支付一体化是必然趋势,在新支付模式下应扩充业务场景内涵,提升监管工具效能。
200位专家将前往各试点城市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推动各试点城市做好付费技术准备工作。
北京市、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暂未有试点城市入选。
最新评论
会的!感谢您参与!
作者您好,报告的pdf版本会发到登记的邮箱里吗??在线等
找到问题的关键才能解决关键的问题😁
需要讨论明白医院信息系统到底是什么定位,什么内涵,才是讲究价值的最核心问题
还是得建章立制,审核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