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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帆弋湖专栏】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商榷

       再看第二种目的:把控市场主动权。

医疗健康服务的信息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信息服务体系,这本身与医疗服务的复杂性有关系,任何一个公司都不可能吃掉所有的 产品,也因此标准是必须的,但这必然要求各参与方能够平等的参与进来,任何一方强权控制的市场,都会让其它参与者退出,而退出就意味着不可能做好标准。所 以医疗卫生信息的标准的关键是参与方的利益的协同,而非主动权的问题。做好公正、平等、公开,这是做好标准测评的关键,而这与争取把控市场主导权的意图是 违背的。

再看为了互联互通,我们以检验结果的互认为例来讨论。检验结果互认是区域医疗信息化的非常有意义的一种互联互通的应用。我们先不看如何用信息手段达成互 认,先看目前的检验结果互认,哪怕是使用打印的方式,有患者携带检验结果给医生看,存在哪些问题呢? 以下摘自丁香园对此议题进行讨论的一些意见:

1、很多检验指标是由着时间变化,病情变化,机器变化而变化,这些检验指标很难实现互认,如:血常规,急性时相蛋白,心肌酶谱,今天的结果,昨天的结果,明天的结果可能都不一样,咋互认?

2、从金钱上来说,你家做了化验,我家就不化验了,我家医院不赚钱了,我家医院检验科的奖金咋发?院长肯定不干,科室主任也不干。

3、上一家医院检验科做了化验,万一(我说的是万一,这种几率不大,但是出了事情真的很难),结果错了,乙肝阳搞成了乙肝阴,血型搞错了等等。我家医院不 做化验,直接治疗了,结果出事了,病人打官司,是你家医院是被告,还是我家医院是被告?—再此,我说一个我们科室的例子,一男,梅毒TP阳,第三天, 同一管血,TP阴,我们很纳闷,特异性抗体咋变了?幸好就隔2天,找出上管血,两管血血型一做,不同,明显,不是同一人。直接报到医院,医院一查,是抽血 的护士没在意,女的用了男的医保卡。结果,护士当月被扣奖金。

4、为啥级别不同的医院,只能是下级认上级?分明就是鄙视社区和低级医院,不就是因为社区医院相对人才少,水平低,仪器落后吗?

5、医生为了避免医闹,再检验一次,以在本院保留证据。

因此从不能互认的本质问题上来看,其实质是医院利益的冲突,以及医生为了自我保护而留证所用,其它的则是对不同标准及实效性的担心。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互联互通在实质上就有这么多的困难,这就难怪医院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性不高了,即使是医院间建立了相互间可以通信的连接,医生也会拒绝互联互通。

但反过来看,如果国家一方面逐步制定仪器、设备及检验项目的标准,另一方面推动检验的国家资格认证,再推出电子病历法律上有效,从而认可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呢?这样互联互通之后的检验结果对医生来说就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了,对于具有时效性的检验来说,再一次检测无可厚非,另外医生也没有必要为保留证据而重复检验。

所以从 这个角度来看,互联互通的实质还在于医院与患者间利益的重新协调,以及法律的保障对已有检验的认可,因此光有信息标准的符合性评测对互联互通不会有多大的帮助。反过来,如果软件开发商能从标准化中获取利益,那还需要评测吗?这些开发商巴巴的会去遵循标准,根本就不需要去推动符合性评测。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医疗机构间的网络是不通的,医院与外网是隔离的,根本就不要谈互联互通,医院根本就没有动力去互联互通,因此标准的符合性评测就只是个游戏了。

【HIT时评背景】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定于2012年6月27-29日在浙江杭州“启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项目及召开项目启动会”,会上将讨论“标准符合性测评工作总体方案”、“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验证演示平台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内容。——来自 @徐朗_微博

【编后】

这篇博客讨论了长期以来,HIT业界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标准。原文转载自新浪博客(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8b5372f401015dqe.html)。经作者同意,授权HIT专家网对原文进行了编辑后转载发布。

首先,卫生信息化标准建设在全球都是非常艰巨的系统工程,挑战很高。我国自2003年前后加速卫生信息标准研究,能够取得当前的进展,也是不小的进步。但是,如何让标准落地、实用,如何发挥参与者的积极性,才是标准的生命力所在。

其实,关于标准本身是否完备、成熟,官方长期以来也有不同的论点。细心的听众在5月份于长沙举行的CHINC2012 拓导课上或已注意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才有也在关于医疗信息集成的主题演讲中坦承:“以往强调单靠统一公用数据元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是不够的,但医院信息集成迫在眉睫,而国家在标准开发方面的投入太少,不能满足行业应用的需求。”

期待民间和官方的思考,能够就如何切实推进我国卫生信息化标准的建设与落地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得标准的制订符合国际惯例,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切实解决问题。

相关专题系列讨论:

 

1、《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商榷》

 

2、《议“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商榷”》

 

3、《为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进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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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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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这种标准一则是在2009年以前借用科学数据中心汇交的思路做出来的,目的是做数据的抽取和集成统计,这也正好与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的统计的主要职责合拍。而事实上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首先 是文档资料,统计分析则只是非常规、也非主流的一种应用方式,国际上电子健康档案和病历首先的出发点是以患者为中心的集成医疗,因此需要集成患者的信息, 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做的则只是想统计,这样出发点不一致,产生的标准也自然不一致。本文来源于HIT专家网:http://www.hit180.com/原文地址:http://www.hit180.com/?p=1487 :qiang

    Grace12年前 (2012-06-22)
  2. #2

    赞同!
    而同样的再看国际上的系列标准。HL7、CDA、SNOMED、ICD-10等,无论从健康信息的模型、消息的交互、消息的语义表达、语法的使用、术语的规定等等,一系列的标准构筑了完备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表达、传输、集成的标准,并由IHE活动不断的进行标准的宣贯及推进。各个厂家都比较积极参与, 因为谁不参与,谁的产品就可能被淘汰。本文来源于HIT专家网:http://www.hit180.com/原文地址:http://www.hit180.com/?p=1487

    飞得更高12年前 (2012-06-25)
  3. #3

    “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很多医疗IT解决方案公司在卫生部颁布有关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的标准之后,都声称其产品符合这个标准,但事实上却难以验证。这或许是促成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进行标准评测、推进标准应用的动因之一。”

    如果上述确实是主办方进行标准评测、推进标准应用的动因,那么会议的结果是值得期望的。

    muli0112年前 (2012-06-25)
  4. #4

    如何才能符合标准?国家制定的标准时应该准确上做功夫。检测标准的人或者是否真的能执行下去,也取决于标准的准确性。

    有了这些标准,有了这些执行人,我想医闹在某些方面上也就能杜绝了,医生也是需要保护自己的。同时,为未来全国联网就医,提供了数据基础的保证。区域医疗也不是空谈

    wait007912年前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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