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IT专家网 编辑:孙鹏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71号)。《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简称:《标准》)规定了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应承担的主要公共卫生任务、公益性活动和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医院管理等要求。
HIT专家网了解到,这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继2019年9月连续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697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及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00号)后,出台的第三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文件。值得关注的是,三个文件都明确规定了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这再一次表明,通过设置相关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加快推动区域临床信息化建设。
梳理发现,本次发布的《标准》强调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具备完整的医疗信息化支撑体系。具体指标包括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四级要求、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要求、医院核心业务系统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级要求,能为区域医疗中心的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业务提供信息支撑。
此外,在承担主要公共卫生任务、公益性活动等情况中,《标准》也具体规定了两个方面的信息化要求:
一方面,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建立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实现省域内心血管疾病诊疗及预防的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管理;接受国家心血管专业质控中心指导,承担省级心血管专业质控和管理工作,具备向国家心血管病医学中心全量上报诊疗信息的能力。
另一方面,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建立心血管疾病防治体系。设有心血管疾病流行性研究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慢性病防治工作当中担任骨干角色,能积极整合现有资源,牵头构建疾病防治网络,建立区域疾病信息库,进行年度情况分析,预测疾病的区域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推动区域内疾病管理模式转变,为建立患者社区管理、家庭医疗和自我管理模式提供策略和技术支持。
而在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中,除了前述的“信息化建设”具体评级指标外,其他几点要求也均涉及信息化建设:
对于医联体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在省级范围内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或者专科联盟,建立完善的心血管疑难疾病会诊、转诊制度;建立符合心血管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
对于远程医疗服务,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具有高水平的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及服务能力,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覆盖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10家(其中包含县市级以下医院≥3家),年远程医疗服务量≥500例次。
对于医院绩效管理。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
附《通知》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进一步优化心血管病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0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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