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IT专家网 编辑整理:陈曦
【编者按】
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0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将按照新版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测评内容包括两大部分:
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全面健康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与评价。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主管单位可正式申请,按《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要求执行。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价。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可正式申请,按《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要求执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信息主管单位和三级医院须进行自评估,自评估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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