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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

来源:HIT专家网       记者:封诚

3月18日,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网站刊发的《2013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指出: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浙江”和《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工作重点是尽快实现“功能完善、数据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建设适应卫生改革发展需要和群众健康需求的卫生信息化体系,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卫生信息化带来便捷、便利的好处。

一、强化基础建设

(一)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的功能定位,制定相应的功能和技术规范。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投入,进一步完善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功能,加快11个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进度,基本实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全覆盖,开展省级平台与部分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试点。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运营机制,提高各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共享数据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重视数据的挖掘利用,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提升对区域人群健康数据的分析能力。

(二)完善卫生专网建设

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业务虚拟专网建设,在IP由省卫生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市先建立辖区内专网,再统一接入全省专网。根据卫生部《关于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卫生系统视频会议等纵向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422号)要求,完成各地市卫生局的政务外网(59网段)联调任务。

(三)重视信息安全工作

依据国家卫生部、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局、公共卫生单位及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梳理、划分和定级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完成测评和备案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认证试点。

(四)升级视频会议系统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51号)要求,完成省、地市卫生局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出台全省视频会议网络规划和系统平台建设标准,依托全省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与各市县(市、区)现有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同时在此平台上集成桌面型高清培训系统,建设成全省医疗系统培训平台。

(五)强化标准应用和科研能力

推广“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成熟科研成果,推进科技部863计划“数字化医疗区域示范”课题在我省实施。依托浙江省数字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点支持基础性卫生信息术语标准和代码标准研发,加快出台《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功能规范》和《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数据传输与交换》等标准;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鼓励基层积极参与,修订《临床疾病分类与代码》和《卫生数据共享访问接口技术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大对卫生信息化已有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实现数据互认共享。

(六)发挥卫生信息学会作用

加强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组织建设。成立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公共卫生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卫生统计分析专业委员会和卫生信息化服务商专业委员会等,组织开展相应的学术交流活动。做好学会网站的运营管理工作。加大全省卫生信息化人员在岗技术培训力度。面向全省卫生信息化人员,开展卫生业务需求、系统架构、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的培训、考察、交流和调研,提高卫生信息化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开拓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业务工作。发挥学会社会团体的角色,广泛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开展专题项目研究,如电子签名在医疗活动中的应用、公共卫生数据综合采集交换研究、健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研究、区域卫生信息化机制研究等;二是争取信息化继续教育项目,联系省内外相关机构和专家,申报继续教育项目,为全省卫生信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提高知识水平;三是牵头与基础软件厂商谈判,争取低于市场价又比较合理的卫生行业指导价;四是组织开展各类重点软件的规范性评测,如区域HIS、区域影像、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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