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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数据资产专栏】数据交易所为数据资产流通搭建平台

来源:HIT专家网 作者:李丹、陈双 等

国内数据交易体系建设进展迅速

数据资产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前提是价值计量与交易流转,而数据价值计量涉及的估值方法以及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很大程度上依赖成熟、活跃的数据交易场所。换言之,数据交易场所是数据资产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

专栏首篇文章中,我们梳理分享了现有关于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数据资产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基于国家陆续出台的政策,各省市结合自身当地实情和特点,也相继制定发布数字经济条例和管理办法,推动数据交易全链条产业建设。其中,在中央的多个政策文件中,均提出了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可见,数据交易场所的建设已成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国内数据交易体系建设进展迅速。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测算,2020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已达到545亿元,预计到2025年规模将突破1749亿元1。因此,各地数据交易所、大数据交易中心机构的设立,将从数据治理、确权、定价、交割等数据资产交易阶段提供服务,增加数据供给、需求侧活力,极大推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研究与发展,实现数据资产交易流动价值。

数据交易所,可以说是数据转化成数据资产、数据资产价值体现的重要平台。2021年4月、202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别印发《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设数据交易所。如图1所示,截至2022年11月,全国已成立数据交易机构48家,有8家在建或筹备中,譬如广东省数据交易中心、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2。主要集聚在华东、华南、华中地区,其中华东地区的数据交易市场进度较快,共组建数据交易平台14家。

图1 全国数据交易机构地区分布(截至2022年11月)

在已登记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中,多数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其中属北京、上海数据交易所以及郑州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高,在2亿元以上;观察各大数据交易机构的设立时间和登记信息可知,数据交易所一般为国资委实控或持股。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由北京市国资委实控,深圳数据交易所由深圳市国资委实控;数据交易产品中,医疗、交通、工业类的数据产品等为交易热门产品,例如电子病历系统、临床数据中心、用药记录等3

从我国各地成立数据交易所的时间轴(图2所示)可以看出,数据交易业务也在不断探索前行:

图2 我国各地成立数据交易所的时间轴

多地布局数据交易所,抢滩数据交易市场

2014年12月31日,全国首家以大数据命名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简称贵数所)正式设立,并于2015年4月14日挂牌运营。作为国家首个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贵数所率先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面向全国提供便捷、安全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2020年,贵数所提出“五大创新”措施,侧重于政务、金融、医疗等公共领域类的数据流通交易。2022年12月,贵数所针对数据跨境流通需求较大的行业,比如物流、金融、汽车、医疗、跨境电商等,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及思路,发布《跨境数据流通合规与技术应用白皮书》。

目前,贵数所主要对外展示可交易范围为数据产品、离线数据包、数据服务。在产品列表中,涉及到医疗类的数据产品包括“全息全病历内涵质控系统”和“儿童构音障碍早筛语音数据”,前者是基于通过提供系列内涵质控API与已有HIS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结合,协助医院完成病历相关的质控管理的数据产品;后者是由82个音节组成,主要用于3-6岁儿童在自闭症、构音障碍、发育迟缓以及言语障碍等疾病的早期筛查的AI算法训练的数据产品。截至2023年1月,贵数所已入驻的数据商共计451家,累计上线产品668个,累计交易157笔,交易金额共计3.82亿元4

2015年11月,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挂牌设立,成为首个省级行业特色创新应用平台,致力于聚焦特色垂直产业。2017年8月,由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承建江苏省大数据交易和流通工程实验室,与各大名校、名企整合各方大数据产业资源,共同构建江苏省数据开放共享流通的安全标准和机制,打通产业生态链。2022年10月10日,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上线“云旗平台”,同时具备数商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产品市场、生态联盟、城市中心、特色专区、AI模型训练场多项功能。截至2022年12月,已有百家企业、数百个合规的成熟标准化政府公共数据产品入驻云旗平台,涵盖智慧交通、身份验证、金融科技、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消费互联网等多个领域。

2021年3月,由北京市政府牵头、多方参与发起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简称北数所)正式设立,开启了全国数据交易所2.0时代。该交易所是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致力于打造新技术、新模式、新规则、新风控、新生态等五个创新数据交易体系。同年9月,北数所基于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数据交易平台IDeX系统正式上线,为数据交易提供了灵活、便捷、规范的信息化平台。现于北数所上架产品类型有:数据服务、数据API、数据包,以及数据报告。截至2022年9月20日,北数所数据交易参与主体333家,入驻平台及引入各类数据产品量1253个,产生数据交易合约1774个,数据交易调用7.73亿笔。

2021年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简称上数所)落户上海浦东新区。上数所采用公司制架构,组建了智能数据交易系统、数据产品登记系统、数据市场服务商系统,打造安全可靠的数据要素交易平台。上海作为国内金融中心之一,凭借海量金融数据,加上数据交易研究和理论成果,推出包括《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等六大成果,在制度体系、系统支持、交易服务等方面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于2023年1月3日转入正式运营。2022年,上数所数据产品累计挂牌数超过800个,数据产品交易额超过1亿元,2023年场内交易额有望突破10亿元5

2022年9月30日,广州数据交易所(简称广数所)正式设立。广数所背靠粤港澳,面向世界,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侧重于人工智能、智能交通、智能制造、智慧金融、商贸服务、医疗健康、数据治理等多个领域。现于广数所上架产品类型有数据能力、数据产品、数据服务以及数据资产,当下以数据能力、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的类型产品居多。在数据能力类型产品中,又以算法、技术等与隐私计算、安全保障相关的产品居多,例如城市治理AI算法、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等。

2022年11月15日,深圳数据交易所(简称深数所)揭牌成立。深数所主要探索政务公共数据、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以及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除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外,深数所将数据工具作为数据商品分类之一。数据工具涵盖了数据全生命周期涉及的数据工具类型,如采集工具、清洗工具、存储与管理工具等。例如《高速公路疫情监控平台搭建》,利用车牌识别的方式,判断车辆涉疫情况并提供预警和辅助决策。截至2022年5月,深数所首批数据商及深圳数据交易“2022数据要素生态圈计划”策划成员已覆盖全国14个省市地区,其中首批数据商达到62家,首批数据交易登记备案已有196笔6

2022年12月12日,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正式设立,建设3个平台,包括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开发与运营平台、数据安全平台,以实现数据确权、数据产品、评估确权和交易撮合等线上全闭环交易,侧重于在数字藏品、知识产权、元宇宙等多业务范畴内开展工作。

数据二十条”加速数据交易市场发展

全国各地数据交易机构的陆续设立,表明数字经济时代国家对大数据要素的肯定以及大力发展的态度,同时也提供了数据交易生态的基础平台设施。但由于数据的权属界定尚未明确法规、部分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与标准体等尚未成熟、监管体系不统一等,制约了交易所的发展及数据交易市场的规模化发展。

2022年12月,国家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为数据交易流通提供了进一步的政策基础及难点解决方案,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围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和交易需要,有序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以及交易服务生态,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工作。

下一个篇章,我们将沿着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的基础,就数据资产化的法律基础、财务基础和资产估值基础进行探讨,欢迎感兴趣的读者关注和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数据来源:缴翼飞 培育统一数据市场需加速数据流通 专家建议参照证交所设立数据交易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2年4月15日 第005版;

2、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

3、数据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白皮书》 2022年9月;

4、数据来源: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打造数据要素流通核心枢纽 争做国家级交易所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公众号 2023年2月1日;

5、数据来源:李烨  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式运营  今年场内交易额有望突破10 亿  解放日报 2023年1月5日第005版;

6、数据来源:位林惠 全力赋能数据要素安全流通,富数科技成为深数交首批数商,人民政协网2022年7月4日。

作者团队】

本期主笔:李丹、陈双

撰写团队:伍睿、林盛佳

李丹,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现任广东省人民医院信息管理副处长。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数字政府专家资源池专家,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结合自身管理会计专业、医保管理工作经历,与信息技术融合,主管建设项目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8项,作为主要编写人参编团体标准5项,主持(参研)省级及国家课题5项,参编著作2本(其中:担任副主编出版《医院经济管理系统理论指引与实务指南》/暨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68-2621-3),在《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等公开发表论文13篇。

陈双,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全国数据资产标准工作组成员。专注互联网法律实务:数据合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诉讼争议解决、数据资产流通交易。曾服务于广州多个政府部门及担任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知名公立三甲医院、互联网医院法律顾问,曾代理多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网络案件,参与多份数据资产领域的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在互联网和数据法领域有丰富实务经验。

伍睿,广东省人民医院信息管理处骨干工程师,专注于医院信息项目管理以及信息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化,参与编制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团体标准4项,参与编写专著《医疗+5G:更安全、更高效、更温暖》,参研省级课题3项,发表论文5篇。

林盛佳,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某上市互联网公司法务经理,负责公司业务风控及产品合规审查工作。律师执业期间,曾担任新三板公司、互联网医疗、广东省公立三甲医院等多家大型企业/机构法律顾问。专注互联网企业业务风控、产品合规、股权治理等领域。

【系列文章回顾】

【医疗数据资产专栏】政策已为数据资产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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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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