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
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

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

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管理能力的DRGs标准,并在部分城市启动按DRGs付费试点。

文件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三项保障机制。

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本次江苏省制定的试行价格涵盖远程会诊、互联网医院门诊、远程诊断三大类服务项目。

148所医院试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探索推进医院“智慧药房”。

本通知中所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特指在产品的工作流程优化、数据处理、辅助诊断等方面采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器械。

考核指标包括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两部分。

1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

药品上市持有人是药品追溯系统主要建设者,企业可自建,也可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肯定了公立医院推行网络支付的做法,同时也不乏创新之处,提出要积极推进使用电子医疗票据。

在开展网络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时,要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试行办法》充分总结了福建、江苏、山东、安徽、贵州五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的试点经验。

3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十医疗健康“进入落地实操阶段。

《条例》的出台也为电子病历的查阅和复制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工作任务》共有七大部分50项工作内容,围绕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药品上市持有人是药品追溯系统主要建设者,企业可自建,也可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监管。

《通知》多项要求均明确了时间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

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

14家医院第一批通过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

自2017年4月启动至今,全国各地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电子化注册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挂牌,胡静林任局长,施子海、陈金甫、李滔任副局长。

《意见》就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作出部署。

4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中日友好医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和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情况。
最新评论
是的,这需要院内达成一致,领导层面须支持。
非常好,贴合工作实际,有学习借鉴意义。不少年轻人不愿意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做事。一是不学习,无能力,二是跟风躺平,做多做少,收入差别不大。
是的
思路很重要,行动更重要
售后服务(治疗,诊疗后有疑问需要咨询医护人员)很好啊,医院应该提供这样的渠道并且不需要收费吧,除非你是土豪,个人觉得,咨询可以有,收费较难接受,利益分配好像也很难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