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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3家大型医院试点居民健康卡,力争2013年下半年在所有三级医院推广

转载自:卫生部网站

居民健康卡建设思路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卫生部官网昨日消息,包括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内的全国13家大型医院,2013年3月底前将启动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力争2013年下半年在所有三级医院推广。

全国将实现就诊一卡通

卫生部介绍,居民健康卡将逐步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就诊一卡通,便于医生(医院)在线查询持卡人的继往健康信息、就诊、治疗和用药情况,以避免重复检查、过度治疗;实现对居民的未病管理,早诊早治,控制医药费用。此外,居民健康卡还能实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结算等功能。

居民首次办健康卡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办理居民健康卡;首次办卡费用,不用个人承担。卫生部2012年2月发布的《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居民健康卡首次制卡经费按照地方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原则解决。补办居民健康卡的成本经费,由居民个人承担。

按照卫生部的规划,今后,居民健康卡将代替各医院就诊卡。居民不用每到一家医院看病,就办一张就诊卡。

北京3家医院纳入试点

2012年,居民健康卡已在河南、内蒙古等地率先探索推广。为提高群众对居民健康卡的认可度和办卡用卡积极性,日前,卫生部决定在“就诊量大”的全国大型医院发放居民健康卡,以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医院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深化医改、医药费用降低的成果。

首批试点发放居民健康卡的大型医院共13家,其中包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3家北京地区的大型医院。

卫生部表示,取得经验,力争2013年下半年在所有三级医院推广,实现居民在大医院就诊“一卡通”。

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95.4万个(所)。按照卫生部的目标,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公民“居民健康卡”的持有率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将同步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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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署开展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

为落实深化医改工作精神,切实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服务居民,2012年12月21日,卫生部医管司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召开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会议。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医管司司长张宗久、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湖北省卫生厅厅长杨有旺,以及来自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同济医院等13家部属(管)医院的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医管司张宗久司长主持。

侯岩主任强调,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技术支撑,卫生部在继续大力推进“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中,统一部署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作为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直接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以及连结医务人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卡”。大型公立医院,特别是部属(管)医院,应继续发挥“领头羊”和“主力军”作用,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大力推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和应用工作,要将居民健康卡推广工作作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力抓手,促进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实施和业务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孟群主任介绍了居民健康卡有关概念内涵和功能特点,指出居民健康卡在功能上将逐步统一各地现有的、各不相同的医疗机构就诊卡、新农合卡、免疫预防接种证、妇女儿童保健手册(保健卡),并重点总结介绍了大型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的技术工作要求,包括与本地区发卡工作协调开展、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和合作内容、确定发卡产品、配备现场制卡设备、建设卡应用环境等五项主要工作。

      会议部署了参会有关部属(管)医院发放使用居民健康卡的试点工作具体安排,要求各医院加强领导重视,研究制定居民健康卡发放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卫生部,争取在2013年3月底前实现启动发卡工作,为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作出贡献。

【关于居民健康卡】

居民健康卡是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可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等。该卡将是居民唯一的、全国通用的健康卡,可实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

2012年3月1日,全国首批居民健康卡在河南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辽宁锦州市、广东佛山市同步举行发卡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了河南省的首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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