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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付费启动在即,国家医保局公布DRG试点专家组固定联系名单

来源:HIT专家网      整理编辑:闻雨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度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5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2019年6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根据工作计划,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在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为加强对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工作的指导,国家医保局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进行了更新,并确定了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

根据《通知》中公布的名单,国家医保局将专家分为质控组和城市分组。质控组组长为北京市医保局医保中心郑杰,副组长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朱兆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郭默宁。在城市分组中,所有试点城市都有对应的固定联系分组专家(详见附件)。

《通知》要求:专家组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梳理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试点城市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固定联系分组专家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有关培训、管理、监测、评估等工作。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

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0〕5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的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工作的指导,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我局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进行了更新,并确定了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医保局要充分认识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全力以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试点城市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固定联系分组专家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有关培训、管理、监测、评估等工作。

三、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根据固定联系分组安排,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梳理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大局意识,加强组织管理,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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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闻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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