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 2.0版分组方案,12月底前完成切换
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依据数据-信息-知识-智慧(DIKW)模型,提炼数据,更好满足医院运营管理需要。
OpenDRG对信息化预算不足的中小医院来说非常友好。
当前医院运营管理的底层逻辑,就是围绕DRG进行学科建设和专病建设。
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方式,打造DIP管理平台。
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DRG/DIP功能模块属于“基础约束”,地方个性化开发应既有弹性又安全可控。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健康信息化行业必能提交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满意答卷”。
示范点城市要在促进DRG/DIP改革在医疗机构顺利落地方面率先取得明显进展。
设有1场大会与6个DIP分论坛、9个CHS-DRG分论坛。
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对于医院而言,有必要建立一个平台来对接各类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
医保监管与支付一体化是必然趋势,在新支付模式下应扩充业务场景内涵,提升监管工具效能。
专家组将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
下一步将继续提高质控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程度。
试点城市可依此制定本地DRG细分组,也可直接使用CHS-DRG细分组方案。
支付规则发生变化后,将推动行业管理者、医疗服务供应者等多方的行为调整。
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医院DRG管理水平。
2020年是医保信息系统紧锣密鼓的建设之年,也是DRG试点城市模拟运行的关键之年。
越来越多的监管和规范要求,医疗信息化任务日益严峻,如何破?
数据质控是公立医院必须练就的“基本功”。
规范和科学分组是DRG实施的重要前提,精确付费是DRG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核心DRG(A-DRG)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地方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实现医保支付使用的DRG分组框架全国基本统一。
试点工作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分三年有序推进,通过试点实现“五个一”的目标。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DRG最广泛的应用是医保付费管理。
未来,医疗机构将进入创新的时代、IT技术和医疗变革的融合时代。
从本质上来讲,DRG是一套“医疗管理的工具”。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试点基础上已开始逐步发力,C-DRG收付费改革大潮即将来临。
一直以来,OMAHA联盟秉承“向行业提供以健康医疗数据标准化为核心的基础共性服务”的使命,不断研究探索医疗信息领域的创新解决路径和方案。ICD编码服务作为首个具有领域内广泛应用场景的服务型产品,将以完全免费的方式向全行业开放。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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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如此!此编码非彼编码,解决编码问题需要解决AI替代医生诊断问题,数十年前这个问题就已经论证清楚了,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前提是正确理解问题,看来我们仍然技高一筹!
书里面没有介绍信息化建设标准;评级内容信息部的工作内容;筹建医院信息化规范。
人脸生物识别信息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里吗?风险巨大,随时爆雷!
文中“正确的做法是出院超过24小时的患者只能重新办理入院” 此处应为“出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