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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出台,明确使用规则与安全管理要求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国家卫生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管理规范》(WS/T 787—2021)、《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WS/T 788—2021),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附件下载请见文末)

卫生信息资源,是指卫生系统部门或机构在履行职责或开展业务过程中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以数字化形式记录的各类信息的集合。《国家卫生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管理规范》规定了国家卫生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架构、目录编制流程,卫生信息资源调查、目录生成,以及卫生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规则,适用于国家卫生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和管理。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定义了“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职责、使用方式和安全管理要求。其将卫生信息资源分标准类数据资源和业务类数据资源两大类,其中业务类数据资源又可根据数据处理形态分为三类:一是原始数据,直接产自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未经加工的数据(集);二是中间数据,经过脱敏脱密处理,根据主题形成的或依据用户需求定制的数据(集);三是结果数据,经过统计、分析、计算等加工处理后产生的可供直接应用的数据。

在“数据使用规则”方面,《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制定了9条规则,其中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为居民和患者个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按照相关规定在履行居民和患者本人授权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法合规程序后,可使用原始数据。 ”“居民和患者个人通过安全的身份认证后,方可使用本人原始数据。”

在“卫生信息资源安全管理与监督保障”方面,《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要求:信息管理部门(中心)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卫生信息资源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日志审计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等工作机制,保障卫生信息资源信息安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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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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