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规划》提出,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在“医疗卫生”方面,要扩大医护人员特别是儿科、全科、麻醉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水平。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妇幼保健、传染病、精神病等诊疗能力建设。以儿科、全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政策。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加强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建设和跨区域业务协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规划》提出,要“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针对医疗卫生领域,要求“均衡发展优质医疗服务 ”,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提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依托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增强职业健康服务可及性便利性。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动医养结合等多业态融合服务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在医疗资源不足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和“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增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服务能力。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规划》提出,要“推进重点行业创新融合发展”。针对医疗卫生领域,要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执业保险。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规划》提出,为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要求推进新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包括: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鼓励支持新技术赋能;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区块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强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加强地区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等便利服务;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在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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