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一些病历信息通常是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在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数据库中,另一种是加密归档存储的。台湾地区同行将前者其称之为“病历电子化”,将后者称之为“电子病历”。
由此看出,医院信息系统中的病历信息形成电子病历后,仅用于交换、存档和法律层面应用,而在进行加密封装之前,这些病历信息只是使用访问控制和审计手段进行安全防护,这与我们内地很多医院现行情况是一致的。病历信息经过签字和加密封装之后,如果还需要经常使用这些信息,解密效率必然在问题。于是,患者的一些病历信息通常是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在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数据库中,另一种是加密归档存储的。台湾地区同行将前者其称之为“病历电子化”,将后者称之为“电子病历”。
由于内地与台湾地区有关电子病历与病历电子化概念认识的差异,因而在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和交换方式上,就采取了不同的实现手段。对于内地的患者,一般情况下是政府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存储在政府建立的平台上。对于台湾地区就不同了,医生如果访问患者在其他医院生产的电子病历,一定是要经过患者本人许可,也即使用患者IC卡解密后,才能访问和读取。
由于时间关系,笔者以上仅对两岸对电子病历内涵的理解差异做一浅显分析,以后将对两岸电子病历数据架构标准,以及实施电子病历信息共享的体系架构做进一步地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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