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咨询
致力推进中国医疗卫生信息化

卫计委:严格规范远程医疗,互联网上不允许开展诊疗服务

来源:HIT专家网     记者:陈翠翠

根据卫计委官网发布的信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发布会上表示,互联网上不允许开展医学诊断治疗工作,但可以做健康咨询。

条件好的医疗机构与条件差的医疗机构合作,为给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宋树立介绍,2014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按照远程医疗实施主体把远程医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医疗机构之间特别是条件比较差、医疗水平比较低的机构向一些专科的或者综合力量比较强的医院的专家来寻求帮助,由医疗机构之间给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第二类是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医疗服务,我们把这个称为“远程医疗”。

同时,意见对远程医疗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安全有明确的规定。宋树立对此进一步解释,比如远程医疗服务只允许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开展某一个类别的、某一个专科的服务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不能没有这个专科去开展这个专科的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生也要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医疗机构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保证质量与安全,同时还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关于远程医疗的进展工作,宋树立介绍,在今年1月份会同国家发改委一起印发了《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五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省区的人民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方面加大对远程医疗的支持力度,试点的省区、试点的机构要研究制定适合于远程医疗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因为这是一个新事物,要有相关的政策来支撑,要有标准来规范。一些大型医院,如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和中日友好医院,向五个试点省区放开全部的优质医疗资源,最终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的远程医疗发展新局面。

赞(0)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HIT专家网 » 卫计委:严格规范远程医疗,互联网上不允许开展诊疗服务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