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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 | 琚文胜:“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再讨论

来源:HIT专家网     作者: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琚文胜

【编者按】

2023年“两会”期间,针对一份“建设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代表提案,HIT专家网率先发表评论文章《两会观察 |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既不治标也不治本》,继而引发HIT行业热议。提案初衷是解决患者医疗数据的共享、互认、利用问题,毫无疑问,这是未来发展目标与方向。讨论的焦点在于,是否需要或者能够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具体举措实现这一目标呢?

真理越辩越明,认识越辩越清。作为开放的专业交流平台,HIT专家网近来收到多位区域卫生信息化、医院信息化专家的投稿,纷纷从不同侧面发表真知灼见,我们将陆续刊出。本文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琚文胜的观点分享。

欢迎更多的读者朋友就“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引发的相关话题发表见解。投稿邮箱:gong_chen@HIT180.com 。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许可慰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议,并得到19位委员的支持。随后,HIT专家网发文认为该建议所主张的具体措施“既不治标也不治本”,从而引起各方非常激烈的争论。

这是卫生信息行业难得的好现象,一是在近几年全国两会期间持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与电子病历建设相关的建议,引起各方对卫生信息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关注,各方纷纷出面为卫生信息化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虽然各方观点不同、立场不同,有的甚至针锋相对,但真理越辨越明,激烈的争辩有助于发现事业发展的规律,也有助于政府决策。

从有关媒体披露的信息看,许委员呼吁“建设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据我的判断,他的本意应不是全国范围内的各家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需要统一建设,这个目标在医疗信息化行业基本上无人认为可以实现。我想他的本意是由国家出面统一建设电子病历的共享平台,支持医院医生对跨院、跨区县、跨省就诊患者的健康信息共享调阅。为此,他提出了一些解决“电子病历共享难”的建议,其中一条是“可以借鉴香港特区的经验,以政府为主导,在国家层面成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机构”。下面我想就这条具体建议谈一谈我个人的想法和理解。

如何看待“借鉴香港特区的经验”?

这条建议的基础是“借鉴香港特区的经验”。确实,香港特区的医疗信息化独树一帜,是标杆。2007年,我们中心在第一次组织国际卫生信息化论坛时,就邀请了英国NHS的CIO和香港医管局的CIO来北京做学术讲座。另外,2016年,我在参与推进北京地区医院之间的电子病历共享时,曾想方设法学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其中就包括学习香港特区的经验。

在收集香港特区这方面的信息时,我专门到官网上找到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现改名为“医务卫生局”)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邮箱并发去电子邮件进行咨询。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很快给我回复邮件回答了我提的问题,他们的回答帮我了解了很多具体情况,我也从中深受启发。

这些年,推进电子病历的共享一直是我工作的重点。随着工作的深入,遇到的困难越来越多,了解的情况越来越多,我对电子病历共享所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也有了很多新的想法。其中对于香港特区的做法,我认为确实值得好好学习,但香港与内地在社会、经济、法制等很多方面差别很大,特别是各自的卫生体系大不一样,这也导致香港特区在统一建设电子病历方面的经验难以在内地复制。

如何理解“统一的电子病历建设机构”?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统一的电子病历建设机构”,人们通常会有两种理解,一种是针对信息系统开发而言,另一种针对信息化的管理而言。

如果这个“统一的电子病历建设机构”是指信息系统的开发,那么就是要有一个统一的开发建设团队。香港特区的整个公立医院系统的信息化主要是由一个IT团队开发建设的,但这一点在内地做不到。一来香港是个拥有700多万人口的城市,相当于北京市的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三区之和,在这样规模的城市中实现由一个团队为主的统一建设还是有可能的。但中国内地这么大,涉及十几亿人口,各个地区之间经济与医疗服务水平差异又非常大,人员如何组织、经费如何筹措等,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要实现统一建设电子病历系统确实不亚于天方夜谭。香港特区公立医院信息系统的出资方只有一个,即香港卫生行政部门;但在内地,省、市、县等不同层次的行政部门都可能是出资方、用户方,他们对开发团队、产品的选择是不可能统一的。

如果“统一的电子病历建设机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化的管理,就像香港特区在医务卫生局中设置的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或是像在美国卫生部内设置的美国国家卫生信息技术协调办公室(ONC)的这种形式。在国内,在国家层面的某个部门中设置这样一个机构可能并不难,但难的是即便设立这样的机构,可能也难以发挥香港特区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或美国ONC那样的作用,因为这主要是由香港特区和美国这两个地方卫生体系的特点所决定的。

香港特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一直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占主导地位,私立作为补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约95%的资金来自政府常规拨款,余下的5%通过向市民收取象征性费用来回收成本。香港特区的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设在医务卫生局,该局是特区政府的13个政策局之一,负责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财政拨款及督导,由此可见该局在香港卫生管理中拥有足够的权威性。因此对香港特区的公立医院来说,他们只有一个“婆婆”,不像内地既有卫生行政部门,又有医保部门。

而在美国,ONC与医疗保险中心(CMS, 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s)同是卫生部的组成部门,因此在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时,这边ONC从技术的角度制定标准、开展认证,那边医保中心对使用经过ONC认证的电子病历系统的技术和产品,并能提供“有意义使用”(Meaningful Use)证明的医院、诊所给予资金的奖励,二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相得益彰。

所以,尽管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信息化机构建设应大力加强,但在我国的卫生体系之下,如果把成功“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希望寄托于“在国家层面设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机构”之上,显然是不现实的。

当前重点不在“建设”而在“激活”

此外,在许委员的提案中,重心落在了“建设”上。其实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已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具备电子病历共享的基础,特别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9月披露的数据显示,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所有的省份、85%的市、69%的县建立了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国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这些平台虽不能支持所有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但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已具备支持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电子病历共享的能力。但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的推进力度、医院的重视程度、医生的知晓度、患者的参与度等都不到位,导致这些平台在实践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因此,下一步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来说,重心不是“建设”,而是“激活”,要通过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了解为什么建了这么多的平台却用得不好,甚至没有用起来,找对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对于已建成的平台显然不能弃之一边,应以激活这些已建设的平台为主,挖掘这些平台的潜力,通过在实践中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积累推进电子病历共享的政策、机制、经验、标准等,实现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螺旋式上升,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推倒重来,造成新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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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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