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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六院信息科专栏】ICD-10标准化“三步走”

来源:HIT专家网    作者:中山六院信息科  伊永菊

ICD-10国际疾病分类是分类的国际标准,也是各国能在语言不同的情况下进行卫生信息交流的基础。疾病分类法是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将疾病分门别类,把同类疾病分在一起使其成为一个有序的组合,是将原始资料加工成为信息的重要工具。ICD-10在我国历经十次修订,内容逐步完善。

多套编码 如何统一?

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当中,由于各个信息系统的建设时间不同,难免会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医院的西医诊断为例,HIS系统、病案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就各有一套“ICD-10”编码,而且内容大相径庭。

我院使用的“广东省医院统计病案管理系统”是2009年开始建设的,2012年10月进行了版本升级;2012年9月,开始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然而,在临床医生实际录入ICD-10诊断传送至病案统计室时发现,同样的诊断名称有不同的ICD-10编码,同样的ICD-10编码却有不同的诊断名称。

经比较:广东省病案系统的ICD-10编码,有22520条;电子病历系统的ICD-10编码,27630条诊断。

例如,(1)“利斯特菌性大脑动脉炎”:

广东省病案编码为“A32.801+I68.102*”,

国际ICD-10编码为“A32.852+”。

(2)“脑膜炎球菌病 NOS”:

广东省病案编码为“A39.901”,

国际ICD-10编码为“A39.951”。

(3)以“A19”的疾病为例:

我院到底采用哪一套编码呢?

由于广东省病案统计系统2012年10月份更新后,使用的是“国家ICD编码”,经过医院的医务部、病案统计室和信息网络中心的共同商议决定,电子病历系统、门诊系统统一将ICD-10编码库更新为“国家ICD编码”,保持信息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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