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绝非信息部门一己之责(附视频)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实与医疗、管理等流程密切相关,需全院协同配合。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实与医疗、管理等流程密切相关,需全院协同配合。

目前还存在各地核酸检测结果未能实现跨区域、跨平台互通互认等问题。

相比企业家这个身份,他更像是一位谦逊儒雅的工程师、学者。

从医院战略、业务需求和实现目标的角度去建设系统或完善系统。

对于医院而言,有必要建立一个平台来对接各类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

医院信息化功能的实现,更需要管理流程上的思维改进。

互联网医疗从根本上应该聚焦如何解决医生的效率问题。

医院内网已不存在绝对隔离、绝对安全。

病历文档数据是医疗大数据数据贫矿中的富矿脉,“局部熵减”很有必要。

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追踪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防患未然。

需时刻提防来自云架构底层的虚拟化安全风险。

医疗数据的长期保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对既有系统的重构。

要警惕日常巡查、应急响应导致的“安全疲劳”问题。

把握3个关键词:本地化、线下化、信任品。

建设互联网医院需要服务上的跟进,要学会倾听患者的心声。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是否需要患者同意、如何实施患者同意做出了不同规定。

如何利用网络空间、思想空间释放医院物理空间、提升就医服务效能?

实现电子病历系统部分同质化,缓解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差距加大问题。

SaaS层云化后,IaaS层、PaaS层必然是云化的,这可看作一种云原生模式。

业务连续性、安全防护及成本是医院业务上云绕不开的关键问题。

医疗机构应重点关注医疗数据出境相关的立法动态,持续做好风险监控。

打通所有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于数字医共体实现“一体云”与“一平台”。

围绕提升资源投放效益的关键点,同步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满足院内业务互联互通、患者服务及数据上报需求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

医疗信息化应转向数据基础设施及以AI提升数据附加值的相关应用建设。

医院运营中任何一项业务的效益投资比,可能都难以比信息化建设更高。

需专业、权威部门进一步解释“单独同意”涉及的具体内涵、实现路径、相应条件。

围绕患者体验进行顶层设计,推动医院自上而下重塑服务流程。

面向患者的互联网应用要结合场景与流程。

推动以线上服务为主体的服务模式的改变,逐步减少人工窗口。
最新评论
是的,这需要院内达成一致,领导层面须支持。
非常好,贴合工作实际,有学习借鉴意义。不少年轻人不愿意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做事。一是不学习,无能力,二是跟风躺平,做多做少,收入差别不大。
是的
思路很重要,行动更重要
售后服务(治疗,诊疗后有疑问需要咨询医护人员)很好啊,医院应该提供这样的渠道并且不需要收费吧,除非你是土豪,个人觉得,咨询可以有,收费较难接受,利益分配好像也很难合理合规。